译文
先前,诸葛亮向后主刘禅表明说:“在成都有八百余株桑树,有不是很肥沃的田十五顷,儿子兄弟的穿衣吃饭,都会有盈余。而我在外当官,没有其他的花费,全靠公家的俸禄过日子,没有做其他的兼职工作来增加自己的收入。我死的时候,不会出现‘有多余的绸布,多余的钱财’这样的状况去辜负陛下。 ”等到他去世的时候,果真像他所说的那样。
注释
后主:刘备之子,名禅(shàn),小名阿斗。继位之后由诸葛亮辅佐。
成都:旧县名,为蜀汉都城,在今成都市。
余饶:宽裕。
悉:全部。
仰:依赖。
不别治生:不需要另谋生计。
这篇短文展现了三国时期蜀汉丞相诸葛亮的高尚品德与清廉之风。诸葛亮向后主刘禅上表,明确自己的财产状况,并立下誓言,去世时家中无多余丝织品、外无盈余财产,以表对国家和君主的忠诚。诸葛亮去世后,其财产状况果然如誓,充分证明了他的清廉与高尚。此文不仅树立了古代官员的清廉典范,也为现代公职人员提供了重要的启示——即应保持清廉自律,以身作则,为国家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。
诸葛亮字孔明,琅邪阳都人也,汉司隶校尉诸葛丰后也。章武三年春,先主于永安病笃,召亮于成都,属以后事,谓亮曰:“君才十倍曹丕,必能安国,终定大事。若嗣子可辅,辅之;如其不才,君可自取。”亮涕泣曰:“臣敢竭股肱之力,效忠贞之节,继之以死!”先主又为诏敕后主曰:“汝与丞相从事,事之如父。”建兴元年,封亮武乡侯,开府治事。
六年春,扬声由斜谷道取郿。亮身率诸军攻祁山,戎陈整齐,赏罚肃而号令明。亮使马谡督诸军在前,与张郃战于街亭。谡违亮节度,举动失宜,大为郃所破。亮拔西县千余家,还于汉中,戮谡以谢众。上疏曰:“臣以弱才,叨窃非据,亲秉旄钺以厉三军,不能训章明法,临事而惧,至有街亭违命之阙,箕谷不戒之失,咎皆在臣授任无方。臣明不知人,恤事多闇,春秋责帅,臣职是当。请自贬三等,以督厥咎。”
十二年春,亮悉大众由斜谷出,以流马运,据武功五丈原,与司马宣王对于渭南。亮每患粮不继,使己志不申,是以分兵屯田,为久驻之基。耕者杂于渭滨居民之间,而百姓安堵,军无私焉。相持百余日。其年八月,亮疾病,卒于军,时年五十四。及军退,宣王案行其营垒处所,曰:“天下奇才也!”初,亮自表后主曰:“成都有桑八百株,薄田十五顷,子弟衣食,自有余饶。至于臣在外任,无别调度,随身衣食,悉仰于官,不别治生,以长尺寸。若臣死之日,不使内有余帛,外有赢财,以负陛下。”及卒,如其所言。